南阳市宛城区司法局业务用房装修改造项目及空调工程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南阳市宛城区司法局业务用房装修改造项目及空调工程已经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南阳市宛城区城建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辅助招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南阳市宛城区司法局业务用房装修改造项目及空调工程
2.2项目编号:E4113021302000103
2.4建设地点:两相路汉景小区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包含的全部内容
2.6工期:
第一标段:30日历天
第二标段:15日历天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地区现行相关规范和标准
2.8标段划分:
第一标段:南阳市宛城区司法局业务用房装修改造
第二标段:南阳市宛城区司法局业务用房装修改造项目空调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3.2第一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无在建工程(投标人出具书面承诺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第二标段: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承诺函);提供2022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3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破产状态,需提供三年(2019年、2020年、2021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的,自批准之日算起,成立不足一年仅需提供财务报告);
3.4依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的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依据《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实施信用监管的通知》(宛公管办[2020]22号)文,投标人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日内。投标人应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3.5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如若承诺不实,所造成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填报上传企业诚信库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诚信库信息原件。诚信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企业承担责任。
3.8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时,同时公示中标候选人诚信库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企业诚信库注册
本项目只接受南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中已加入企业诚信库的企业投标,未入库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入库办理请参见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jy.nanyang.gov.cn下载专区《诚信库申报操作手册》,企业办理诚信库不收取任何费用,不需携带原件到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审核。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
4.2办理CA数字证书
投标企业完成企业诚信库注册后,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在网上办理招投标相关业务。CA数字证书办理请参见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CA办理所需资料》。
4.3投标保证金交纳
本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允许转账、电子投标保函、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代替投标保证金四种方式。
(1)转账
投标企业需严格按所投项目标段招标文件提供的银行账号交纳保证金,确认相关信息无误;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打入指定账户;企业基本账户必须与企业诚信库内填写的基本账户信息完全一致;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开标时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显示的银行数据为准;系统未显示或未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要求交纳均视为未缴纳保证金,不能参加开标活动。
(2)电子投标保函
投标企业必须首先确认本企业诚信库内填写的基本账户相关信息真实准确;企业可以在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业务管理“电子保函申请”功能中自主选择电子保函平台、承保机构办理电子保函业务;办理电子投标保函费用必须出自投标企业基本账户。开标时未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要求出具电子投标保函的,视为未交纳保证金,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能参加开标活动。
(3)保证金免缴
纳入南阳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且结果为AAA级的各类投标企业,在下一年度信用评价结果公告之日前,在参与南阳市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可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评价结果为AAA级的企业在投标时直接上传投标文件,无需其他操作,系统直接认定。
(4)承诺函代替投标保证金
按照《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招标投标营商环境的通知》(宛公管办【2021】2号)文的要求,在南阳市工程项目勘察、设计和物业项目招投标活动中,推行以投标承诺函替代投标保证金。
4.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月13日08:00分至2023年2月7日9: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潜在投标人可在会员系统中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4.4.2地点: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s://ggzyjy.nanyang.gov.cn/WCQWEB/)
4.4.3获取方法:潜在投标人自行登录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s://ggzyjy.nanyang.gov.cn/WCQWEB/)从右侧“交易主体登录”)下载招标文件(*.nyzf格式)及资料。若因为自身原因错过文件下载时间,造成损失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操作过程中,请务必保持CA证书在电脑端的正常接入)
4.5招标文件(含电子图纸)免费下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2月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5.3开标地点:南阳市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独山大道656号)
5.4该项目需要使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前往现场来参与投标。各投标人根据手册要求,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附件:操作手册地址(下载专区中自行下载)、不见面开标大厅地址https://ggzyjy.nanyang.gov.cn/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5.5该项目自行上传投标文件,投标人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投标文件光盘等。需要注意开标前登录不见面系统进行签到。
5.6因投标人无需现场参与开标,所有准备工作需要自行到位。开标过程中如遇到紧急事项,可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中进行提出异议或文字交流,严重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5.7不见面开标过程中,如投标人准备不到位,造成无法及时解密、网络问题等情况造成开标无法继续的,视为该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60分钟内),将被退回投标文件。
5.8该项目为远程异地评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阳市宛城区城建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南阳市独山大道398号
联系人:赵女士
联系方式:0377-83868008
监督人:南阳市宛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0377-63077891
地 址:南阳市宛城区独山大道398号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广智德信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仲景街道凯旋广场17号楼513室
联系人:段先生
联系电话:1513665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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