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单位:
高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监督单位:
高新区管委会
公示时间:
2022 年 9月
一、项目概况
该用地位于高新区涧河路以南、经九路以东区域,总用地面积 144.161 亩,实用地面积 106.331 亩。
二、审批内容
1.规划用地性质:二类工业用地。
2.经济技术指标:该项目容积率1.025,建筑密度 61.8%,绿地率13.77%,本次批准总建筑面积 52420.03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51962.47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457.56 平方米。地下建筑仅作人防、停车及设备间等公共设施使用。
3.建筑层数及高度:项目本次规划共8栋建筑,1#生产厂房为地上1层(局部3层),建筑高度为14.2米:2#公用站房为地上2层,局部地下1层,建筑高度为 12.1 米;3#甲类仓库为地上1层,建筑高度为 5.6 米;4#工业污水处理站为地上1层,建筑高度为7.2 米:5#化学品库为地上1层,建筑高度为8.5米:6#宿舍为地上5层,建筑高度17.5米,为本区域净空最高点,高程为 136.50米(含避雷等附属设施,黄海高程基准精确到百分之一米),满足机场净空要求;7#餐厅为地上2层,建筑高度为10.8 米;8#门卫为地上1层,建筑高度为4.4米。配建机动车停车位 262个,其中充电车位为40个:非机动车停车位 1049个,100%预留充电桩安装条件。
4.建筑物退让及间距:地上建筑物突出部分退让北侧涧河路道路绿化带最小距离3米;退让西侧经九路道路绿化带取小距离13米:退让南侧边界红线最小距离9.9米:退让东侧规划区间路道路红线最小距离3米:退让涧河路与经九路道路交叉口红线最小距离33.9 米;地下建筑物突出部分退让东侧规划路道路红线最小距离6米。
三、实施要求
1. 项目规划建设必须服从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规划调整,必须遵守文物、环境、河道水系保护及人防、地震、消防、气象、机场净空管理委员会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否则不得实施。
2,该项目应严格遵守规划条件,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规划用地及建设手段。
3. 施工图应严格按照批准的总平面图及效果图等建筑设计方案设计。
4. 该项目为带方案出让项目。
来源:南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原文链接:https://www.nygcxx.com.cn/7633/,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