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项目已由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立项文号为豫发改审批〔2023〕220号。项目代码为2311-411303-04-01-106480。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合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材料采购及施工(EPC)、监理、全过程造价咨询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辅助招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项目
2.2项目编号:E4113031303001507
2.3建设规模为:项目总建筑面积为20980平方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审判法庭12980平方米,地下车库及人防工程8000平方米,以及配套基础设施。
2.4建设地点:南阳市卧龙区。
2.5项目估算总投资:11538万元;
2.6招标范围(主要建设内容):
第一标段:本项目设计、材料采购及施工阶段全部工作,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并移交使用。具体内容如下:
设计部分:按招标人提供的有关资料及说明,对该项目进行工程各阶段设计和技术服务,包括施工图设计(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内容,配合发包人组织施工图审查,施工期间技术跟踪指导和现场服务(包括设计单位驻场人员服务)、设计变更等)直至工程竣工验收移交使用。
施工部分:包含土建、装饰装修、人防工程、水电工程、消防工程、室外工程(包括道路、给排水工程、电力工程、绿化工程、室外硬化工程、大门、广场、围墙等)、空调采购及安装、采暖、监控、信息化建设及附属设施等的施工、调试、试验、试运行,直至竣工验收、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第二标段:本项目施工全过程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监理服务。
第三标段:本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具体内容为:①设计完成后,项目开工前:预算书编制与审核;②项目施工阶段: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相关合同履行过程的管理;工程计量支付的确定,审核工程款支付申请,施工过程的设计变更、工程签证等的处理;协助委托方进行材料及设备的认质认价、审核施工单位上报的设备、材料等价格;协助承包人进行费用调整、索赔及反索赔工作,并提供咨询意见和合理建议;③项目竣工阶段:各类工程竣工结算编制及审核;建设项目后评价;建设单位委托的其他工作,重大事项的管理咨询服务,配合审计工作。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三个标段。
2.8工期要求:
第一标段:设计30日历天;施工540日历天。
第二标段: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工程项目全面验收结束及保修期满为止。
第三标段:自签订合同至本项目工程竣工结算和经有关部门审计完成。
2.9质量要求:
设计:达到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应规范合格标准及招标人要求,能顺利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并审查合格;
施工:达到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监理:符合国家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造价:符合国家、地方相关规范、规定,满足招标人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一标段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如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本条件)。
3.1.2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中承担相应设计任务的成员满足以下条件):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中承担相应施工任务的成员满足以下条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人员要求:
(1)拟派设计负责人应具有有效的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拟派施工项目经理应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拟派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有效的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联合体各方提供以上相关人员证书扫描件、与所在投标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扫描件、所在投标单位2024年1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为其依法缴纳社保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企业设立不足时间要求的,从设立时起)。
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应取得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联合体牵头人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项目任职,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若承担的合同工程已完工或变更手续齐全以及其他符合规定情形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可视为无在建工程,开标后提供的材料一律不予认可);项目经理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并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单位出具承诺,须加盖单位公章)。
3.1.4财务要求:
投标人需提供2021年、2022年、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不足三年的,按已有年份提供;不足一年的,提供近一个月的财务报表)。
注: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须满足本条要求。
3.1.5信誉要求:
(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网页截图,查询内容包含公司基本情况、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2)提供企业无重大安全事故查询证明(投标人出具的书面承诺或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3)依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备注:以上要求需提供网站截图。
(4)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设计负责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格式自拟)
注: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各方成员均应满足本条(1)、(2)、(3)、(4)要求。
3.1.6联合体要求:
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三家,其中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
(2)联合体中同类资质的申请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申请人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署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和职责分工;
(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标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联合体成员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5)投标保证金等费用均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办理。
3.2.第二标段资格要求:
3.2.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2.3人员要求:拟任项目总监须具备相关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同时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为本单位员工,须提供其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材料。
提供相关人员证书扫描件、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所在投标单位2024年1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为其依法缴纳社保的相关证明材料(企业设立不足时间要求的,从设立时起)。
3.2.4.财务要求:投标人需提供2021年、2022年、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不足三年的,按已有年份提供;不足一年的,提供近一个月的财务报表)。
3.2.5信誉要求:
(1)依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备注:以上要求需提供网站截图。
(2)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总监工程师、委托代理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格式自拟)。
3.2.6联合体要求: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第三标段资格要求:
3.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3.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壹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及所在投标单位2024年1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为其依法缴纳社保的相关证明材料;
3.3.3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承诺对象包括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格式自拟,若承诺不实,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3.4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以来年度的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一年度的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
3.3.5依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备注:以上要求需提供网站截图。
3.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填报上传企业诚信库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诚信库信息原件。诚信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企业诚信库注册
本项目只接受南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中已加入企业诚信库的企业投标,未入库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入库办理请参见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jy.nanyang.gov.cn下载专区《诚信库申报操作手册》,企业办理诚信库不收取任何费用,不需携带原件到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审核。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
诚信库注册过程无需人工审核,所有资料提交后即可备案通过,并对外网公示。
4.2办理标证通数字证书/CA锁数字证书
投标企业须先办理标证通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实体锁之后,凭其完成企业诚信库注册后,方可在网上办理招投标相关业务。标证通数字证书/CA锁数字证书办理请参见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主体登录页面相关引导内容。
4.3投标保证金缴纳
本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允许现金、转账、电子投标保函、保证金免缴、承诺函代替投标保证金五种方式(任意符合其中一种即可)。
①现金
以现金形式提交保证金的,退还保证金本金和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②转账
投标企业需严格按所投项目标段招标文件提供的银行账号缴纳保证金,确认相关信息无误;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打入指定账户;企业基本账户必须与企业诚信库内填写的基本账户信息完全一致;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开标时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显示的银行数据为准;系统未显示或未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要求缴纳均视为未缴纳保证金,不能参加开标活动。
③电子投标保函
投标企业必须首先确认本企业诚信库内填写的基本账户相关信息真实准确;企业可以在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业务管理“电子保函申请”功能中自主选择电子保函平台、承保机构办理电子保函业务;办理电子投标保函费用必须出自投标企业基本账户。
开标时未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要求出具电子投标保函的,视为未缴纳保证金,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能参加开标活动。
④保证金免缴
1.纳入南阳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且结果为AAA级的各类投标企业,在评价结果有效期内,在参与南阳市招标投标活动中,可免交投标保证金;河南省住建厅公布的信用评价优秀等级企业、其他市级及以上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价的最高信用等级或第三方(商业)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 AAA 信用等级与我市建筑业信用评价结果AAA级别享受同等待遇。
注:满足条件的投标企业需在投标时上传承诺书、信用评级文件及公示网址。
2.在省级企业公共信用综合评价中被评为最高等级的投标单位,免缴投标保证金。
3.在省级及省级以上信用网站出具的公共信用信息报告中无失信记录的中小微企业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
4.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下、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下、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招标项目免缴投标保证金。
⑤承诺函代替投标保证金
按照《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招标投标营商环境的通知》(宛公管办〔2021〕2号)文的要求,在南阳市工程项目勘察、设计和物业项目招投标活动中,推行以投标承诺函替代投标保证金。
4.4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 08 月 26 日08:00至2024年 09 月 19 日08:30。潜在投标人可在会员系统中直接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地点:本项目使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前往现场来参与投标。
4.5招标文件(含电子图纸)不收取费用。
5、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
5.1开标及电子投标文件上传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 09 月 19 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5.2开标地点:南阳市卧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3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交易系统。逾期到达交易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上发布。
7、联系方式:
南阳市卧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南阳市文化路488号
电子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监督部门: 南阳市卧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南阳市工业路66号
联系人:谢东辉
电 话:0377-62297087
招标人: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
地址:南阳市人民北路968号
联系人: 董旗
联系方式:1760377095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合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梅溪街道建设中路新经济产业园411-119
联系人:王冬冬
电话:17637789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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