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信息】方城县西城尚郡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方城县西城尚郡建设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南阳弘裕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河南锦宇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方城县西城尚郡建设项目
2.2项目编号:JS-G-20240715-054
2.3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309-411322-04-01-435547
2.4建设地点:方城县长江路东侧、文化西路南侧、姚西路北侧;
2.5项目概况:项目用地面积31273.57㎡,规划总建筑面积103404㎡,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78184㎡,地下建筑面积25220㎡,主要建设住宅、配套商业、幼儿园以及其他配套附属设施。
2.6招标范围: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包含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7计划工期:
第一标段:720日历天;
第二标段:本项目第一标段施工期、保修期及缺陷责任期。
2.8质量要求: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9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
第一标段:方城县西城尚郡建设项目施工;
第二标段:本项目第一标段施工期、保修期及缺陷责任期内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一标段:
3.1.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专业能力;
3.1.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建筑工程专业壹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任项目经理不得在其它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出具无在建承诺书);项目经理及项目部成员均需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及投标企业为其缴纳近六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
3.2第二标段:
3.2.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3拟任项目总监须具备相关专业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且不得在三个及以上项目中担任职务;项目总监须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及投标企业为其缴纳近六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
3.3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信誉良好(须提供2021年、2022年、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以实际注册时间为准,新成立公司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3.4投标人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委托代理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5依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响应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响应人须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该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10日内。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后的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3.6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7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非法分包和转包。
注:
1、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即投标人不再到开标现场参与开标会议,故本项目对原件不审核,资格审查条件及评分得分项中涉及的证明资料原件扫描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场主体库,以上传至市场主体库的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市场主体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市场主体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责任;
2、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时,同时公示中标人市场主体库信息(https://ggzyjy.nanyang.gov.cn/tpfront/CustomQyInfo/QyInfo.aspx),接受社会监督。
4. 招标文件获取和保证金缴纳:
4.1企业市场主体库注册
本项目只接受方城县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已加入市场主体库的企业投标,不接受其他形式投标,未入库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市场主体库入库请参见方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处《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投标人操作手册》。企业办理市场主体库入库不收取任何费用,不需携带原件到方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审核。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造成的各项损失均由投标企业承担。
4.2办理CA数字证书
投标企业完成市场主体库会员注册后,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在系统中办理招投标相关业务。CA数字证书办理请参见方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处《CA数字证书办理所需资料》。
4.3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
4.3.1招标文件下载起止时间:2024年07月18日上午8:00至2024年07月24日下午18:00。投标企业可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
4.4 招标文件获取方法
4.4.1投标企业凭CA数字证书登录方城县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按要求下载电子招标文件。若因自身原因错过文件下载时间或未按规定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若未下载招标文件将不能制作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其投标将被拒绝,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
4.4.2 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企业在“组件下载”中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4.5 招标文件费用:无
4.6投标保证金缴纳及绑定
4.6.1本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允许采用转账、电子投标保函、保证金免缴、承诺函代替投标保证金四种方式。
4.6.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第一标段:伍拾万元整(¥:500000.00元);
第二标段:叁万元整(¥:30000.00元)
4.6.3采用银行转账方式:
(1)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4年08月09日上午09:00分(以投标保证金绑定成功时间为准)。
(2)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企业银行基本账户转入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且与方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场主体库中录入的银行基本账户信息完全一致(不支持结算卡支付)。若不一致,请及时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申请变更,并及时提交审核。
(3)投标人如投报多个标段,保证金应分标段分别足额转入,多个标段保证金不能合计金额转入。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后,应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通过方城县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将投标保证金成功绑定至所投标项目和标段,并打印带二维码的投标保证金缴纳回执单,该回执单和银行转账凭证共同作为投标保证金缴纳成功的依据。
(4)凡出现投标保证金未按要求成功绑定,视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因投标人的原因造成的无法及时缴费、无法成功绑定等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为有效保护投标人信息,在本项目开标前不获悉投标保证金信息,不开具保证金收款收据,查询保证金是否到账敬请自行到汇出行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中查询。
(6)投标保证金已缴纳但未成功绑定的,投标人须带相关资料向中心财务股申请退款;投标保证金已缴纳且绑定成功的,由项目负责股室按相关流程退回原缴纳账户。
(7)保证金专用账户信息如下:
单位全称:方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河南方城凤裕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账 号:603010101421000584
行 号:320513400012
4.6.4采用电子投标保函方式:
(1)投标企业必须首先确认本市场主体库内填写的银行基本账户相关信息真实准确;企业可以在交易系统“参与投标”中选择“保函办理”-“电子保函申请”功能中自主选择电子保函平台、承保机构办理电子保函业务;办理电子投标保函费用必须出自投标企业基本账户。具体操作流程详见中心网站 “资料下载”-“会员操作手册”。
(2)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未按照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要求成功开具并查询到电子投标保函“正常履约”状态的,视为未交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能参加后续招投标活动。
4.6.5保证金免缴
纳入南阳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且结果为AAA级的各类投标企业,在下一年度信用评价结果公告之日前,在参与方城县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可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评价结果为AAA级的企业在投标时直接上传投标文件,无需其他操作,系统直接认定。
4.6.6承诺函代替投标保证金
按照《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招标投标营商环境的通知》(宛公办〔2021〕2号)文的要求,在南阳市工程项目勘察、设计和物业项目招投标活动中,推行以投标承诺函替代投标保证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投标人须注册会员、下载招标文件、缴纳保证金、绑定保证金、制作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等。
5.2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为:2024年08月0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5.3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方城县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加密上传。
5.4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招标人不予受理,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5本项目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以电子投标文件为依据评标。
5.6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若因网络或软硬件设备故障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远程异地评标无法开展时,招标人报经监督部门同意后,可改为当地评标,在主场补抽评标专家,并在主场进行评标。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2024年08月0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6.2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无需到方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开标截止时间前,用CA数字证书登录方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并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等候开标,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本次项目解密时长为40分钟,不见面开标过程中,如投标人准备不到位,造成无法及时解密、网络问题等情况造成开标无法继续的,错过解密时长,视为该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方城县)》网站上同时发布。
请各潜在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网站信息,若因自身原因未能及时查看网上更新信息而造成的损失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联系方式:
方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方城县文化路东段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377-60202925
监督部门:方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114113220060176206
地 址:河南省方城县育才路215号
联系方式:0377-83828595
招 标 人:南阳弘裕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地 址:方城县产业集聚区118号
联 系 人:娄延辉
联系方式:13569258982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锦宇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河南省南阳市示范区枣林办事处
联系人:赵碧英
电话:17638967879
信息来源:方城县人民政府
原文链接:https://www.nygcxx.com.cn/18293/,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