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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招标公告】南阳市高铁片区渠首大道、中兴路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及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南阳市高铁片区渠首大道、中兴路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及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南阳市高铁片区渠首大道、中兴路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及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阳市高铁片区渠首大道、中兴路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及监理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南阳宛东土地整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编号:N4113021302000003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辅助招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南阳市高铁片区渠首大道、中兴路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及监理项目

2.2工程地点:南阳市宛城区境内

2.3项目概况:

南阳市高铁片区渠首大道(原站前大道)(中兴路-幸福路)道路工程建设,南起中兴路,北至幸福路(团结路),全长1800.453m,规划红线标准宽度50m。工程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及其配套工程、雨污水工程、照明工程、电力管线工程、桥梁工程、绿化工程、交通标线等。

南阳市高铁片区中兴路(宛城大道-渠首大道)道路工程建设,西起宛城大道(幸福大道),东至渠首大道(站前大道),全长774.5m,规划红线标准宽度50m。工程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及其配套工程、雨污水工程、照明工程、电力管线、绿化工程、交通标线等。

2.4招标范围:

一标段:南阳市高铁片区渠首大道、中兴路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设计、采购、施工

二标段:南阳市高铁片区渠首大道、中兴路建设项目施工全过程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监理服务

2.5质量要求:

一标段:

1)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或最新标准规范,并能够通过相关主管部门审查及设计审批;

2)采购质量标准:满足项目需要,且符合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

3)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及地方现行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二标段:达到国家及地方现行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EPC项目总承包;

第二标段:本项目施工阶段和缺陷责任期内全过程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一标段:

3.1.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

①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配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②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项目负责人要求:

①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相关专业执业资格证书;

②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单位出具的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以上人员须提供劳动合同和企业为其缴纳的2022年6月以来连续三个月养老保险证明;

3.1.4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信誉良好(须提供2019年、2020年、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企业提供已有年份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

3.1.5依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投标人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下载,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日内;

3.1.6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行为承诺;

3.1.7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另须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家,各成员应为独立法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代表联合体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中承担其义务和法律责任;

②联合体中施工项目经理应由牵头人企业的员工担任;

③联合体投标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上须明确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若联合体成员承担同一专业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④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⑤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投标保证金、获取招标文件等;

3.2第二标段:

3.2.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2.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3投标人拟任项目总监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须提供劳动合同和企业为其缴纳的2022年6月以来连续三个月养老保险证明;

3.2.4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信誉良好(须提供2019年、2020年、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企业提供已有年份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

3.2.5依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投标人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下载,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日内;

3.2.6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行为承诺;

3.2.7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企业诚信库注册

本项目只接受南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中已加入企业诚信库的企业投标,未入库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入库办理请参见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ggzyjy.nanyang.gov.cn下载专区《诚信库申报操作手册》,企业办理诚信库不收取任何费用,不需携带原件到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审核。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

诚信库注册过程无需人工审核,所有资料提交后即可备案通过,并对外网公示。

4.2 办理CA数字证书

投标企业完成企业诚信库注册后,必须在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在网上办理招投标相关业务。CA数字证书办理请参见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CA办理所需资料》。

4.3投标保证金交纳

本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允许转账、电子投标保函、免缴投标保证金、保证金减半缴纳、承诺函代替投标保证金五种方式(任意符合其中一种即可)。

(1)转账

投标企业需严格按所投项目招标文件提供的银行账号交纳保证金,确认相关信息无误;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打入指定账户;企业基本账户必须与企业诚信库内填写的基本账户信息完全一致;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开标时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显示的银行数据为准;系统未显示或未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要求交纳均视为未缴纳保证金,不能参加开标活动。

(2)电子投标保函

投标企业必须首先确认本企业诚信库内填写的基本账户相关信息真实准确;企业可以在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业务管理“电子保函申请”功能中自主选择电子保函平台、承保机构办理电子保函业务;办理电子投标保函费用必须出自投标企业基本账户。开标时未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要求出具电子投标保函的,视为未交纳保证金,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能参加开标活动。

(3)保证金免交

纳入南阳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且结果为AAA级的各类投标企业,在下一年度信用评价结果公告之日前,在参与南阳市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可免交投标保证金。信用评价结果为AAA级的企业在投标时直接上传投标文件,无需其他操作,系统直接认定。

(4)保证金减半缴纳

对企业信用评价为AA级的建筑业企业,给予投标保证金减半缴纳。

(5)承诺函代替投标保证金

按照《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招标投标营商环境的通知》(宛公办【2021】2号)文的要求,在南阳市工程项目勘察、设计和物业项目招投标活动中,推行以投标承诺函替代投标保证金。

4.4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6月2日08:00分至2023年6月25日9:00分。潜在投标人可在会员系统中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4.5招标文件(含电子图纸)不收取费用。

5.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

5.1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年6月25日9:00分(北京时间);

5.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无需到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开标截止时间前,用信安CA数字证书登录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并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等候开标,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本次项目解密时长为40分钟,不见面开标过程中,如投标人准备不到位,造成无法及时解密、网络问题等情况造成开标无法继续的,错过解密时长,视为该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

5.3本项目投标人需自行上传投标文件,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投标文件U盘等,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未在规定时间解密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4因投标人无需现场参与开标,所有准备工作需要自行到位。开标过程中如遇到紧急事项,可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中进行提出异议或文字交流,严重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5.5不见面开标过程中,如投标人准备不到位或网络问题等情况,无法及时解密造成开标无法继续的,视为该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

5.6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南阳市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阳宛东土地整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阳市宛城区仲景路与张衡路交叉口

联系人:白先生

联系电话:0377-63232002

监 督 人:南阳市宛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南阳市宛城区独山大道398号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0377-63077891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天行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阳市中州路716号

联系人:黄女士

联系电话:0377-83838200

原文链接:https://www.nygcxx.com.cn/11774/,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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