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武街道东华村区域城市更新改造项目建筑设计方案公示
公示单位:南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建设单位:卧龙区人民政府
公示时间:2023年3月3日起~3月13日止
一、项目概况:
该项目位于南阳市张衡路以南、人民路以西、范蠡路以北、工业路以东。实用地面积 20565.52 平方米(30.848亩)。
二、审批内容:
1、该项目为我市遗留的城中村改造项目之一,根据该项目改造方案,拟定规划条件:规划用地性质二类居住用地,容积率不大于 4.5;建筑密度不大于 23%;绿地率不小于 30%。
2、本次拟批准光武街道东华村区域城市更新改造项目。本项目共规划7栋建筑,1#地上 30层,地下2层2#地上31层,地下2层;3#地上21层,地下2层:4#地上32层,地下2层:5#地上33层,地下2层:6#地上9层,地下2层:7#地上4层。地下车库2层。地上建筑面积约 9.18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30万平方米,地下建筑空间用途为停车及人防等公共设施空间使用,
3、建筑退让及间距:按照《南阳市城市规划技术规定》要求,范蠡路道路红线宽 50米,高层建筑退让范嘉路道路红线不小于 20 米,多层建筑及高层裙房退让人民路道路红线不小干 15米;高层建筑及裙房退让东.西用地边界不小干 10米,多层建筑让东,西用地边界不小于6米:高层建筑退让北用地边界不小干20米,高景建筑的裙房退让北用地边界不小干 15米,多层建筑让北用地边界不小于 10米:地下建筑物退让用地界线距离不小于6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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