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第十五小学校东校区(邓禹路校区)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阳市第十五小学校东校区(邓禹路校区)建设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南阳市第十五小学校,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辅助招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南阳市第十五小学校东校区(邓禹路校区)建设项目
2.2项目编号:E4113011301000850
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建设地点及规模:项目位于南阳市邓禹路以东、范蠡路以北,区间路以南区域。拟规划用地面积约19亩,办学规模36个教学班,总建筑面积27279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867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8606平方米,主要建设教学综合楼、文体中心、运动场等及附属配套设施。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2个标段。
2.6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本项目工程施工及招标文件要求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第二标段:本项目工程施工及缺陷责任期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8计划工期:
第一标段:210日历天;
第二标段:工程施工及缺陷责任期阶段全过程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第一标段(施工标):
3.2.1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2拟任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员工,须提供其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材料。
3.3第二标段(监理标):
3.3.1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3.2拟任项目总监须具备相关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同时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提供项目总监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为本单位员工,须提供其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材料。
3.4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19年、2020年、2021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企业,不足三年的以注册时间为准)。
3.5依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依据《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实施信用监管的通知》(宛公管办[2020]22号)文,投标人在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时须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从“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下载,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日内。
3.6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技术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格式自拟,若承诺不实,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24小时前填报上传企业诚信库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诚信库信息原件。诚信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企业承担责任。
3.9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时,同时公示中标候选人诚信库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企业诚信库注册
本项目只接受南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中已加入企业诚信库的企业投标,未入库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入库办理请参见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jy.nanyang.gov.cn下载专区《诚信库申报操作手册》,企业办理诚信库不收取任何费用,不需携带原件到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审核。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
4.2办理CA数字证书
投标企业完成企业诚信库注册后,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在网上办理招投标相关业务。CA数字证书办理请参见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CA办理所需资料》。
4.3投标保证金交纳
本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允许转账、电子投标保函、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代替投标保证金四种方式。
(1)转账
投标企业需严格按所投项目标段招标文件提供的银行账号交纳保证金,确认相关信息无误;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打入指定账户;企业基本账户必须与企业诚信库内填写的基本账户信息完全一致;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开标时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显示的银行数据为准;系统未显示或未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要求交纳均视为未缴纳保证金,不能参加开标活动。
(2)电子投标保函
投标企业必须首先确认本企业诚信库内填写的基本账户相关信息真实准确;企业可以在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业务管理“电子保函申请”功能中自主选择电子保函平台、承保机构办理电子保函业务;办理电子投标保函费用必须出自投标企业基本账户。
开标时未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要求出具电子投标保函的,视为未交纳保证金,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能参加开标活动。
(3)保证金免缴
纳入南阳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且结果为AAA级的各类投标企业,在下一年度信用评价结果公告之日前,在参与南阳市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可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评价结果为AAA级的企业在投标时直接上传投标文件,无需其他操作,系统直接认定。
(4)承诺函代替投标保证金
按照《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招标投标营商环境的通知》(宛公办【2021】2号)文的要求,在南阳市工程项目勘察、设计和物业项目招投标活动中,推行以投标承诺函替代投标保证金。
4.4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2年11月16日08:00分至2022年12月7日9:00分。潜在投标人可在会员系统中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
5.1该项目需要使用不见面开标,告知投标人无需前往现场来参与投标。而是各投标人根据手册要求,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附件:操作手册地址(下载专区中自行下载)、不见面开标大厅地址https://ggzyjy.nanyang.gov.cn/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5.2该项目自行上传投标文件,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投标文件光盘等。需要注意开标前登录不见面系统进行签到。
5.3因投标人无需现场参与开标,所有准备工作需要自行到位。开标过程中如遇到紧急事项,可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中进行提出异议或文字交流,严重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5.4不见面开标过程中,如投标人准备不到位,造成无法及时解密、网络问题等情况造成开标无法继续的,视为该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60分钟内),将被退回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南阳市范蠡东路与南都路交叉口东南角市民服务中心3号楼四层、五层
电子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招标人:南阳市第十五小学校
地 址:南阳市七一路中段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1383879860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首招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阳市南都路与范蠡路交叉口儒林星座A厅6楼
联系人:方先生
联系电话:18438888066
监督单位:南阳市宛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南阳市宛城区独山大道398号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77-63077891
信息来源: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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