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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招标公告】南阳豫资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静馨园项目(EPC)招标公告

南阳豫资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静馨园项目(EPC)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阳豫资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静馨园项目(EPC)已经南阳市宛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立项文号: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2408-411302-04-01-100715,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南阳豫资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辅助招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南阳豫资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静馨园项目(EPC)

2.2项目编号:K4113011301000002

2.3建设地点:南阳市境内

2.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3个标段

第一标段:工程总承包(EPC);

第二标段:全过程项目管理咨询服务;

第三标段:策划及销售代理服务。

2.5项目概况:项目总建设用地面积22265.9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7.5万平方米,主体建筑物性质为住宅楼,内容为住宅、配套设施、景观工程、地下停车位及人防工程等。

2.6招标内容:

第一标段:设计(包括但不限于设计、优化设计及变更等内容,不含景观工程)、采购、施工(不含绿化、电梯等)直至竣工验收、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全过程工程总承包(EPC),最终范围以招标人要求划分为准。中标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对总承包工程的质量、工期、安全、竣工验收等工作全面负责;

第二标段:全过程项目管理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全过程造价、项目管理服务、监理服务等);

第三标段:本项目可售房源进行市场化销售,提供营销策划、宣传推广、视频运营、价格策略、渠道对接、拓客蓄客、看房接待、活动组织、协助服务等相关服务。

2.7计划工期:

第一标段:设计工期:60日历天;施工工期:730日历天。

第二标段: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阶段提供全过程项目管理咨询服务。

第三标段:服务期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6个月。

2.8质量要求:

第一标段:

设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规定的深度,并满足招标人的要求;

施工质量要求:符合设计图纸、国家有关规范标准,质量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第二标段:符合国家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第三标段: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规范及标准要求,满足招标人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持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第一标段(工程总承包EPC):

3.2.1资质要求:

  1. 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②同时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和建筑行业(人防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 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2人员要求:

    (1)拟任设计负责人须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并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及投标企业为其缴纳的2024年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

    (2)拟任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员工,并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及投标企业为其缴纳的2024年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

    3.2.3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设计负责人、项目经理、委托代理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格式自拟,若承诺不实,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3第二标段(全过程项目管理咨询服务):

    3.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①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②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3.2人员要求:

  3. 造价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并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及投标企业为其缴纳的2024年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

    (2)项目管理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并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及投标企业为其缴纳的2024年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

    (3)项目总监: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担任项目总监的项目不超过两个(须提供承诺书),并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及投标企业为其缴纳的2024年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

    3.3.3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造价项目负责人、项目管理负责人、项目总监、委托代理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格式自拟,若承诺不实,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4第三标段(策划及销售代理服务):

    3.4.1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格式自拟,若承诺不实,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5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企业不足三年的提供已有完整年度的审计报告);

    3.6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以来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7依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依据《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实施信用监管的通知》(宛公管办[2020]22号)文,投标人在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时须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从“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下载,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发布招标公告之后;

    3.8本次招标一、二标段均接受联合体投标;第三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最多由两家单位组成。投标文件中应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各成员方之间的分工;

    (2)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的资质须满足联合体协议约定承担相应工作的资格条件;

    (3)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4)联合体投标时,由联合体牵头人网上下载文件即可,投标保证金等费用均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办理,除联合体协议书由两方签字盖章外(在投标文件中附加盖各自公章的原件扫描件),投标文件其余电子签名、电子签章等均由牵头人签署、办理。

    注: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填报上传企业诚信库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诚信库信息原件。诚信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企业承担责任;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时,同时公示中标候选人诚信库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企业诚信库注册

    本项目只接受南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中已加入企业诚信库的企业投标,未入库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入库办理请参见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ggzyjy.nanyang.gov.cn/下载专区《诚信库申报操作手册》,企业办理诚信库不收取任何费用,不需携带原件到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审核。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

    4.2办理CA数字证书

    投标企业完成企业诚信库注册后,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在网上办理招投标相关业务。CA数字证书办理请参见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CA办理所需资料》。

    4.3投标保证金交纳

    本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允许转账、电子投标保函、保证金免交、保证金减半提交、承诺函代替投标保证金五种方式(符合其中一种即可)。

    (1)转账

    投标企业需严格按所投项目招标文件提供的银行账号提交投标保证金,确认相关信息无误;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打入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开标时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显示的银行数据为准;系统未显示或未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要求提交均视为未提交保证金,不能参加开标活动。

    (2)电子投标保函

    投标企业必须首先确认本企业诚信库内填写的基本账户相关信息真实准确;企业可以在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业务管理“电子保函申请”功能中自主选择电子保函平台、承保机构办理电子保函业务。

    开标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出具电子投标保函的,视为未提交保证金,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能参加开标活动。

    (3)保证金免交

    纳入南阳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且结果为AAA级的各类投标企业,在下一年度信用评价结果公告之日前,在参与南阳市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可免交投标保证金。其他市级及以上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价的信用等级或第三方(商业)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等级与我市建筑业信用评价结果享受同等待遇;省住建厅公布的信用评价优秀等级企业视同AAA级。

    上述所有投标企业在参与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将企业所获取信用评级的文件依据原件录入“南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企业诚信库”的【企业奖惩】栏目中,方可享受保证金免交政策。

    (4)保证金减半提交

    纳入南阳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且结果为AA级的各类投标企业,在下一年度信用评价结果公告之日前,在参与南阳市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投标保证金减半提交。

    上述所有投标企业在参与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将企业所获取信用评级的文件依据原件录入“南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企业诚信库”的【企业奖惩】栏目中,方可享受提交投标保证金减半政策。

    (5)承诺函代替投标保证金

    按照《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招标投标营商环境的通知》(宛公管办【2021】2号)文的要求,在南阳市工程项目勘察、设计、监理和物业项目招投标活动中,推行以投标承诺函替代投标保证金。

    4.4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1月25日08:00分至2024年12月18日9:00分。潜在投标人可在会员系统中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5、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5.1该项目需要使用不见面开标,告知投标人无需前往现场来参与投标。而是各投标人根据手册要求,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附件:操作手册地址(下载专区中自行下载)、不见面开标大厅地址https://ggzyjy.nanyang.gov.cn/BidOpening/bidhall/nanyang/login.html。

    5.2该项目自行上传投标文件,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投标文件光盘等。需要注意开标前登录不见面系统进行签到。

    5.3因投标人无需现场参与开标,所有准备工作需要自行到位。开标过程中如遇到紧急事项,可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中进行提出异议或文字交流,严重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0377-61176137。

    5.4不见面开标过程中,如投标人准备不到位,造成无法及时解密、网络问题等情况造成开标无法继续的,视为该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30分钟内),将被退回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南阳市范蠡东路与南都路交叉口东南角市民服务中心3号楼四层、五层

    电子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招标人:南阳豫资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南阳市高新区张衡街道张衡东路396号

    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18738777369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首招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阳市南都路与范蠡路交叉口儒林星座A厅6楼

    联系人:方先生

    电 话:18438888066

     

    监督单位:南阳市宛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南阳市宛城区独山大道 398 号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0377-63077891

原文链接:https://www.nygcxx.com.cn/18704/,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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