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量500万瓶(双维茵子)建设项目用地规划公示
一、项目模况:
该项目地块位于南阳市职教园区规划鸭河路以西、丹江路以东、科一路以南。依据南阳市职教园区国土
空间总体规划,以及南阳市职教园区党工委城乡规划土地委员会、南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业务办公会会议
精神,同意该项目。
二、本次用地规模及经济指标控制如下:
1、用地规模:实用面积40278平方米(其中S1地块20000平方米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以上面积以
实测为准。
2、规划用地性质:一类工业用地
3、用地强度:建筑系数≥40%,容积率≥2.0。
4、城市绿化要求:绿地率不小于12%且不大于20%。
5、建筑退让及间距:
5.1建筑物退让要求:
规划鸭河路道路红线宽45米,地上及地下建筑突出部分退让道路红线不小于23米(含20米城市道路
绿地);规划丹江路道路红线宽27米,高度24米以下(含24米)建筑突出部分退让道路红线不小于3米,
高度24米以上建筑突出部分退让道路红线不小于5米;规划产业大道道路红线宽36米,高度24米以下(含
24米)建筑突出部分退让道路红线不小于3米,高度24米以上建筑突出部分退让道路红线不小于5米:规
划科一路道路红线宽16米,地上建筑突出部分退让道路红线不小于3米。
高度24米以下(含24米)建筑突出部分退让规划鸭河路与科一路、丹江路与科一路、丹江路与产业大
道、鸭河路与产业大道道路交叉口红线不小于10米:高度24米以上建筑突出部分退让规划鸭河路与科一路、
丹江路与科一路、丹江路与产业大道、鸭河路与产业大道道路交叉口红线不小于12米。
地下建筑物退让无绿化隔离带的城市道路红线距离不小于6米;地下建筑物退让用地界线距离不小于建
筑物深度(自室外地面至地下建筑物底板的距离)的0.7倍,且不小于6采。同时应满足消防、地下管线布
置、人防疏散、基坑支护和基础施工等技术要求的需要。
未尽事宜按《南阳市城市规划技术规定》(2023版)执行。
5.2日照要求:地块内建筑间距及与相地块内建筑间距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规定的要求,否则不得实施。
5.3消防要求:应符合国家相关消防规范、规定的要求。
6、停车泊位:机动车按不小于0.5车位/100n7建筑面积配置,非机动车:按不小于2车位/100n建筑面积配置。
7、市政及服务设施要求:
7.1配置并落实相关的市政公用设施:场地内雨、污水必须采用分流制,分别接通城市雨、污水管网,
其他各项市政配套设施应配套落实。
8、宗地竖向界限及建筑高度控制:按1985国家高程基准,宗地上界限为212.30-216.60+36米,下界
限为212.30-216.60-6米,高差42米。
9、建筑色彩与风貌:与周边建筑形式与风格相适应,与周边建筑色彩相协调、相适应。
三、规划条件实施要求
1、该项目平面规划布局应严格遵守规划条件并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规划用地及建设手续。建设单位必须
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且经过职教园区执法部门放线、验线后,方可实施。
2、新建项目实施建设须按照南阳市装配式建筑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度装配式建
筑推进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宛装配办[2023]号)要求执行。
公示单位:南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建设单位:南阳偕首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2024年9月24日起——2024年9月30日止
监督电话:0377-631767290377-839810090377-83981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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