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单位:
南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公示时间:
2022年07月22日–08月22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政府申请,经专家论证会论证审议,现将丹江路(原纬九路)以北、规划华山路以东地块用地性质控制性详细规划拟调整方案公示如下,征求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意见。
一、调整区域
丹江路(原纬九路)以北、规划华山路以东地块。
二、原控制性详细规划情况
原规划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
三、拟调整后控制性详细规划情况
本次调整内容为:将丹江路(原纬九路)以北、规划华山路以东地块的用地边界进行调整),沿已建成的绿地边缘进行控制(实用地面积80536. 63m’,合120. 805亩) :同时用地性质由“一类工业用地”调整为“二类工业用地”。
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提出听证申请并说明理由,逾期不提出的,视为放弃申请听证权利。以上内容可同时查询http://nygtzy. nanyang. gov. cn
来源:南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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